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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编号:临2007-02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TodayHot}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9月24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邓守信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2人,实到12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邓守信先生、宋靖桢先生、吴峰林先生、毕俊安先生、杨春权先生、赵宏达先生、荆巧兰女士、赵习武先生、李天瑞先生、李海恒先生、郭一奇先生、徐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一),其中李天瑞先生、李海恒先生、郭一奇先生、徐丹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见附件四)。经审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HotTag}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第四董事会候选人履历材料,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券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全文详见附件五。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此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六,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此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此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制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制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召开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7年10月13日(星期六)召开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召开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4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邓守信,男,59岁,大学毕业,经济师。自1984年始历任太原电缆厂副厂长、太原电器设备厂厂长、太原绝缘材料厂厂长、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具有三十多年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曾被评为太原市特级劳模、山西省劳模、山西省企业改革带头人、山西省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企业家,中国建材行业企业家、全国创业企业家、中国企业改革杰出领袖。社会兼职为太原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现任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 宋靖桢,男,48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党委书记、董事长。曾荣获全国建材行业企业管理工作者称号,社会兼职为山西省企业管理协会建材分会理事。现任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3) 吴峰林,男,59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太原绝缘材料厂副厂长、山西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总经济师,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4) 毕俊安,男,45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自86年始历任原太原水泥厂烧成车间副主任、主任、技改办公室主任、技改机电处处长,太原狮头集团公司水泥制品厂厂长、企峰混凝土分公司总经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被评为太原市劳动模范,太原市十佳青年兴业领头人,太原市杰出青年企业家,厂长、经理,企业家、功勋企业家,山西省企业家等称号。现任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企峰混凝土分公司总经理。

(5) 杨春权,男,33岁,大学学历。自1996年9月在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山西盛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山西经新技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山西盛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 赵宏达,男,49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电力建设修造厂设备科长,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机电轻纺处副处长、主任工程师、资产经营一处负责人,现任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业务一处处长。

(7) 荆巧兰,女,44岁,高中学历,太原市政协委员,历任山西西山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固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西固邦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8) 赵习武,男,50岁,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运城市支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运城市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信贷一处处长助理,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信贷管理处处长助理,中国建设银行运城地区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治市支行副行长、党组成员,中国建设银行长治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续聘),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总审计室正处级审计员,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票据中心总经理,现任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9) 李天瑞,男,69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山西大学固体物理专业毕业,曾任山西省平定县钢铁厂副厂长、厂长,山西省平定县县长,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10) 李海恒,男,67岁,中共党员。历任马头水联校校长、马头水团委书记、马头水公社党委副书记、北郊小返乡党委书记、北郊区委书记、南郊区委书记、山西运城地委组织部长、太原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兼监委主任、太原市政协主席,现已离任。

(11) 郭一奇,男,68岁,中共党员,山西大学政治学毕业。曾任山西化学厂政工组干事,太原市第二工业局团委书记,太原市化工局党办主任、宣传部长,太原电石厂党委书记,太原电子局党委书记,太原市委事业工委副书记,太原建材局局长、党委书记,现任太原市建材行业协会会长。

(12) 徐丹,女,38岁,高级会计师,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毕业。历任山西省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会计,山西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山西广电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会计主管。

附件二: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狮头股份现就提名李天瑞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较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07年9月24日于太原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狮头股份现就提名李海恒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较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07年9月24日于太原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狮头股份现就提名郭一奇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较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07年9月24日于太原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狮头股份现就提名徐丹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较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07年9月24日于太原

附件三: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天瑞,作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较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天瑞

2007年9月24日于太原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海恒,作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较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海恒

2007年9月24日于太原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一奇,作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较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一奇

2007年9月24日于太原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丹,作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较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丹

2007年9月24日于太原

附件六:《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附件只介绍主要修订内容,投资者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修订后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全文。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并提交公司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原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00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具体如下:

股东一:

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 7,336万股

股份类型:国有法人股;

股东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3125万股

股份类型:国有法人股;

股东三:

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900万股

股份类型:国家股

股东四: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1330万股

股份类型:国家股;

股东五:

交通银行 477万股

股份类型:国有法人股;

股东六:

山西固邦运输有限公司32万股

股份类型:社会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东8800万股。

现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00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编号:临2007-02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9月24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陈国和先生、王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此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9月24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陈国和,男,44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先后在原太原水泥厂机动科、人事科工作,94年起历任太原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所长,太原狮头集团公司劳资处处长,现任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书记。

王新民,男,49岁,大专学历,政工师。现任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生活服务总公司经理、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编号:临2007-02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7年9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常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选举秦高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2007年9月22日

附:秦高桃女士简历

秦高桃,女,41岁,武汉工业大学硅酸盐材料科学专业本科毕业,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自1987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原太原水泥厂化验室、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企管处工作,从事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以及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1999年11月至今任狮头股份公司企管处副处长。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编号:临2007-02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7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一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时间预定半天。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9月2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还须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证券部,并于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07年10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一号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030056)

电话:0351—2857006

传真:0351—2857002

2、联系人:郝瑛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靠前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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