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侠

雀巢无人能替无人能当随笔

一个人的童年,当如何追忆才算合情合理?就像一棵高高大大的树,最初也不过一两片幼嫩的芽叶,一条宽宽长长的河水,最初亦不过一泓凉静的水,和水旁几颗光滑的鹅卵石。

如今再来追忆三毛的童年,没有多少的沧桑,却又不是如果冻一般的淡粉幼嫩。既无人给她幼年即提笔记事,也没有诗人为她赋诗。她只不过大家庭里的许多小孩中的一个普通小孩子,好像花里一朵花,水里一滴水。如果不是后来自己修炼来生花妙笔,又一蹦子闯进天涯海角去,又有那样一场生生死死的爱情大戏,恐怕这一生就这样普普通通,生无人晓,死无人知。

好在还有那么两件三件的事,因为她写进了自己的文章里,让人有迹可循。好比偷钱。好比拾荒梦。好比读书,爱《红楼梦》。

小学三年级,三毛走进母亲的睡房,看见五斗柜上躺着一张红票子——五块钱。它“等于许多许多条彩色的橡皮筋,许多许多红楼梦里 丫头们的画片,等于可以贴一个大玻璃窗的糖纸,等于不必再苦写练习簿,等于一个孩子全部的心怀意念和快乐。”于是偷了。于是不安。

不晓得往哪里藏。脸红得像发烧。被拉着看医生,听母亲说病况:一天都脸红,烦躁,不肯讲话,吃不下东西,魂不守舍,大约是感冒了。

后来,实在经不住良心的折磨,赤着脚快步跑进母亲的睡房,将钱卷成一团,快速的丢到五斗柜跟墙壁的夹缝里去,然后才逃回床上,长长地松口气。一种如释重负的愉快。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良心的责备更让人难耐。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行藏甚至不比行云和流水,可是,有多少人昧着良心做事,就有更多的人秉着一颗良心生或者死。哪怕一个小孩子。

说起来,哪个小孩子没有偷过钱呢?可是又有几个是因为幼时偶尔的“偷窃”,长大变作了贼?所谓的“偷窃”,无关品行,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对于成年世界里的一种可以变出种种新奇好玩的好东西的好奇。

我也偷过。那时家里藏钱的地方就是炕席底下,或是墙上挂的老式镜框的背后。有一次,大约七八岁,从炕席底下竟然翻出一张十元的巨额钞票——真的是巨额,买一块很好的布料,也不过两三元。我悄悄的、悄悄的,把它拿出来,快快的、快快的溜到供销社去。及至我忐忑地把它拿出来,还正在小心翼翼盘算想要买什么,一个售货员已经很鄙夷地看我一眼,说:“钱找不开,换成零钱再来。”我垂头丧气走出去。零钱?那是绝对不敢换的,又把钱悄悄塞到炕底底下。

第二天,我和一个同学同去供销社,陪她买糖果——她手里拿着妈妈给的十元钱,她爸爸是工人,她们家的家境是真好。售货员很痛快地接钱、找钱、包糖果。我问:“你不是说十元钱找不开么?”她横我一眼:“谁说找不开的。”我谢谢她。

因为对于“钱”这种东西的作用终归是不明了,一颗童心无与伦比的清澈和不市侩,是以三毛才会理直气壮地做起她的拾荒梦来,在作文上写,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地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地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做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

然后就被老师顺手丢过来的一只黑板擦打断,因为不合规矩。

什么叫规矩呢?规矩就是:当你画一颗桃子的时候,无论你是正面画、侧面画、从顶部看下去画、还是从底部看上去画,无论这颗桃子有没有虫眼和疤,都要画得它饱满、鲜艳;当你写你的理想的时候,无论你是想要当农民、当工人、当拾荒者、还是整天晒太阳睡大觉,你都要写你想当医生、当教师、当画家、当作家。于是老师让重写。

可是梦已经做起来了,又怎么打得断呢?就是重写,还是当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

再重写。

到最后终于不敢再写要拾荒了,写要当医生,拯救天下万民。三毛的拾荒梦的种子却已经种下、生根、发芽。因为它自由。

风爱往哪刮便往哪刮,是自由。雨想在哪里停留便在哪里停留,是自由。可是人不是风雨,连“听风就是雨”的权利都不能有,否则就叫不靠谱。所谓的谱,就是线,是格,世间如棋盘,你在哪个格子里,便要依循着哪个格子乖乖走--靠谱的都不自由。

有那想自由的,就离了谱。就是那言所不当言者,行所不当行者,思所不当思者。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项羽见之曰:“彼可取而代也”,是离谱的;刘备少孤,舍东南角篱上有桑树生高五丈余,遥望见童童如小车盖,他说:“吾必当乘此羽葆盖车”,也是离谱的。他们的行为跟如今当结婚的硬要耍单身,不当结婚的偏要结婚的家伙们没什么区别。都不靠谱。

可是那种主动的、清醒的、知道自己不靠谱的不靠谱,让人羡慕。比如半路逃仕的陶渊明,终身不仕的王冕,居陋巷不改其乐的颜回。

我倒不羡慕孔子,也不羡慕姜子牙。大家都在求名位,孔子的周游列国难道不是求名位?大家都在求功绩,姜子牙直钩钓的也是王侯,不是穷汉。不想当将军的士兵我羡慕,都想当将军所以他也想当将军的士兵我不羡慕。因为他不自由。

不是行为不自由,是思维不自由。好比一锅沸油里煮着一锅葫芦瓢,锅下是峥嵘的名柴利薪,锅内是滚沸的社会大环境,葫芦是你瓢是我,得名得利不自由。

肖申克被关进铁窗,用调羹一勺一勺地挖也要挖出一个自由,逃进下水道里忍着污秽之气也要爬出牢狱,追寻自由。最后他寻到了。我们还没有寻到。

关押我们的不是别人,自己是自己的监狱长。信条越多,牢狱越窄,身上的缚仙绳缠得越紧,人越想挣脱。结果打破神与佛的戒律,却又一跤跌进了市俗的油锅。所以我爱禅僧。因为禅僧能把木佛劈了烧火。也爱鲁智深,因为酒肉穿肠过,佛祖心头坐。也爱基督,他说我是生命,我是道路,跟随我。可是他不说:不跟随我的都不能上天国。你跟不跟我走是你的自由,如果你觉得如此甚好,自然便会跟上来了,不用惩罚,无须吓唬。一切都是你的自由。

当一切都发自内心,不劳种种规矩,便成完美的方圆。方圆里未必无名无利,却是与人皆安,与事皆安,人世于他,是三春风暖绽在枝头的花,开也由他,落也由他。这可真是“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大平静了。而幸福如帷幕,缓缓降下,遮没了胡天胡地,漫漫风沙。

于是,三毛是幸福的。拾荒这份自由而快乐的职业,三毛要兼职终生了:

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一个人在田间小径慢吞吞游荡,总有些垃圾被她变废为宝,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再大些,会拾枯枝树根、抢家中阿巴桑坐着洗衣服的木头;再大些,又会去捡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这些废物,被她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再大些,在撒哈拉沙漠里,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

她幸福,还因为她知道垃圾也不愿意做垃圾。她甚至立志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把自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一一写上去,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然后,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起它,读到家,然后,也开始拾垃圾。这样,拾荒梦就有人继承,“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连垃圾的心情都能体味得到,“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被她贯彻得彻彻底底。因为如此,所以读书也狂热狂喜,因为书中的人物,不和她隔山隔海,甚至都不曾隔着一层纱一片纸。她就是他们,他们,就是她。

《红楼梦》,此时,就闯进来了:“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

我所游兮,鸿蒙太空,

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

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待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逃学为读书》三毛)

我二十二岁那年把一本《红楼梦》买回家,封面有淡笔勾描的山石花树,一个姑娘扶着花锄,背面侧身亭亭而立;封底是宝玉项戴宝玉,面如敷粉,唇若施朱,站在一个神秘的地方,有风从背后吹过,大红衣裳衣袂飘舞。他低头在读一本册子--围绕着他的,是些女子:有穿着水田衣、执着拂尘躬身下拜的;有盘膝坐在蒲团上双手合什的;守着一盆兰花闭目垂头的,坐在纺车旁边、布帕包头的;被一只饿狼追扑,躲闪不及,掩面任其吞噬的;葬花的,黄袍着身、与龙相伴的……

当初很新的,白白的纸薄薄亮亮;五号字不大不小,正合眼缘;下边小字注释密密的一行一行。到如今整本书不知道读了多少遍,又用笔一遍遍勾画在不同的地方,像水纹一样铺了满纸满张。

第一遍沉醉于宝黛的爱情,读到柔情的语句不觉心动,勾画出来以警人;第二遍开始放眼宝钗姑娘;第三遍喜欢上了公子 们穿的衣裳吃的饭;第四遍,喜欢上贾府的厅堂楼舍、繁花嫩柳、檐前铁马、园中蔬果。潇湘馆前的千竿竹翠、怡红院的细腻精致、蘅芜院的奇草仙藤、秋爽斋里一囊水晶球的白菊、娇黄玲珑的大佛手、高大的拔步床,还有稻香村里的鹅儿鸡鸭,佳蔬菜花,漫然无际……第五遍,看那些丫头奴仆怎么伺候主人,那些贵族男女怎么待人接物;第六遍,钗黛谈禅警宝玉,到这一遍,才算抓住全书的精髓,懂了“好了歌”说的是什么。看来看去,整本书演义出来的,只不过一个“空”字罢了。到了第七遍,爱上下面的注释,比如什么是“三生石”、什么是“纶组紫绛”……

第八遍才把目光放进后四十回。觉得有些狗尾续貂,可是尾巴上总归有些毛。里面有些回目和片断,其实着实写得好。黛玉病中情景,咳嗽不止,天尚未明即醒得双目炯炯,外面鸟儿啾啾唧唧,窗子里透进一派清光。她躺在帐子里,萧条冷落的大观园种种声响都入耳入心;将死时直着脖子叫“宝玉,宝玉,你好--”;宝玉出家,微微的雪的清光里,披着袈裟,对着贾政拜了四拜,脸上似悲似喜。

光阴滔滔如水过,转眼十几年。它老了,连书页都黄旧发暗,变得毛毛边边的。

这本书的扉页上还有我当初写下的四句诗:“世人谁知此中愁,花自飘零水自流。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紫色水笔写的,不好看,太飘了,人与笔皆嫩,如今则人与笔皆老。那时的心情早烟消云散,现在读来只觉牙酸,这字却还在呢。想想也有十六七年了。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东西是消散得慢的。

《红楼梦》里有美人妙目,有玉砌雕栏,有鲜花碧草,有百转柔肠,有这个粗砺的现实容不下的梦想。梦里也有胭脂醉,梦里一袭淡黄衣。回眸一顾,惊艳一片。没事的时候拿着小圆扇,扶栏看花赏鱼,有那么多的姐姐妹妹。繁花开晚,风停火熄,看着这个世界一刻也不间断演出的繁华大红,寸心如剪,如丝,再怎样众里寻他,也是遍寻不见的淡白影子,清雪纷纷,你在哪里。

爱看《红楼梦》,是爱看的是繁华,攒三聚五的美妙清华,恻恻轻愁不轻筋不动骨的绯怨,如同薄绫覆盖人生的真相;怕看的是孤独,是一个人赴死无处剖白的痛与怨,是失侣,看透一切的冷与凉。

爱上《红楼梦》的人,心软如泥,一戳一汪血,一摁一个坑。

三毛亦由这本书,从此好比混沌开了七窍,晓得了文学的美,从此文字成了一生的执念。人生世间,宛如扁舟一叶,随浪浮沉。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而此后风大雨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

那些爱书成痴的人,一个个字组成铁围城,人端坐其中,如佛如圣,如花如沙,浑不觉城外流年暗换,金字惨淡。三毛也被铁围城困住,走上了条险坠折堕的路。孤独是她一个人的运命,一个人的疼痛,无人能替,无人能当。

共 472 字 1 页 转到页 【编者按】风往哪儿刮、雨在哪儿停、言论思想的自由沿着什么样的行径?羡慕写作的颜回亦或陶渊明,还是在肖申克的救赎中体会着坚实而本真的人性?从三毛喜好拾荒的“自由论”,到三毛沉醉《红楼梦》的“孤独感” —— 无不以禅参之“空”以及胭脂之“魅”相对出一幅丰腴亦轻盈的姿态,作者叹惋红颜、怜惜碎玉的每一节愁肠,跃于纸上。究竟是喜欢三毛,因为她喜欢《红楼梦》?还是因为喜欢《红楼梦》,甚而喜欢三毛?似乎无需解释。洋洋洒洒120回的厚重古典,竟然风月、罗裳、花鸟、木草逐一提挈地读过了八遍!试问,这是什么样的痴?!三毛为寻找聊得红楼的知音而寂寞,又怎知台湾之外痴心红楼者有多少?憾难成全,经已成典,“替”与“当”,终是留存世代百转千回!又见红楼学究,独成蹊径,耐读、耐寻味。。:晴翠儿【江山部·精品推荐】

1楼文友: 17:12:17 读经典,最要命的是痴心,三毛是一人;爱经典,最要命的是遵循,三毛仍一人。作者揉三毛与红楼于一篇,且惺惺相惜,似对影成三,莫不让人心生恻隐。文笔太勾魂!

2楼文友: 18:04:04 老师的文笔太好,不知道该说点啥! 做一张有字的纸,努力让上边的字有价值,因为纸寿千年。

楼文友: 11: 5:17 感谢雀巢凉月满天文友赐稿,您的此篇文章已被新雀之巢文学社团的公众账号选择推送给文友共赏,请关注我们的公众账号 quezhichaorongshuxia 后在可 查看历史消息 中查看。 仁者乐山山如画,智者乐水水无涯,从从容容一杯酒,平平淡淡一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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