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灵异

校园事故频发何时催生法律分析

校园事故频发 何时催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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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英  12月8日下午3点左右,安徽淮北同仁中学一堵年久失修的墙体瞬间倒塌,在上体育课的部分学生刚好在墙下惨遭横祸。据知情人透露,目前死亡人数有5人,均是女生,具体伤亡人数暂不确定。(相关报道见本报B02版)  虽然目前媒体报道的文字内容不多,但事件原因看上去不太复杂:一是,一堵年久失修的墙体,由于学校没有及时加固,结果倒塌伤人;二是,教育主管部门过去忽略了这个安全细节,酿成了今日之悲剧;三是,学校可能在年久失修的墙体附近缺少安全提示,再加上学生缺乏安全意识,血案就这样发生了。  今年9月26日,昆明一学校发生血案,是海绵垫子倒下引发的。而淮北同仁中学的血案是一堵墙体倒塌所致,从某种程度而言,这两起事件都是一个细节所引发的。尽管这样的悲剧发生之后,有人要为此承担,但在血案发生之前,有关人为何不履行管理职责?难道校园安全问题总是要靠孩子们的鲜血才能发现?  虽然各级政府都有领导主抓教育,而各级教育部门都有分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科室,而且每个学校几乎都有主抓校园安全的副校长,另外,在教育部门、学校之外,各地还有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兼职”负责校园安全,为何校园血案还是一再发生?  从表面上看,层层有人负责校园安全,甚至几个部门负责校园安全,但频发的血案表明,看似负责人很多,其实某些地方的负责人平时都不负。在笔者看来,校园血案频发,除了安全管理没有落实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立法滞后。虽然2002年教育部颁布实施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这是事故发生之后的应对制度,不是预防性制度。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校园保护”的专门规定,但仍然不是全面、系统的校园安全制度。  虽然一些地方有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但制度在立法水准、权威性等方面不够。因此,亟待制定出台“校园安全法”或者“校园安全条例”。2011年有媒体曾披露,当年将有一批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启动立法或开始起草调研,包括《校园安全条例》,但遗憾的是,至今没有下文。  2011年正宁校车事故催生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今年发生的几起校园血案能否催生出“校园安全法”或者“校园安全条例”?公众高度期待这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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